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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坑不坑 http://m.39.net/pf/a_6010178.html 11月23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对江西全省市、县内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存(包括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资金)、支出、使用均进行监督管理。 政策一出后,我却并不乐观。 买房子,最怕烂尾。 而一个楼盘烂尾,90%的原因来自于资金问题,而资金链断裂无外乎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资金计划出现意外,且预售款垫付和施工方垫资皆无力解决,比如今年突发疫情,就是谁也预料不到的“黑天鹅”,无数企业倒在了这上面; 二是市场环境预判失败,导致预售不畅;这个也是导致大部分小型房企死掉的最大原因; 三是开发商将数额巨大的预收款挪作他用,比如最近甚嚣尘上的“泰禾烂尾”事件。 所以虽然加强预售资金的管理不能完全解决楼盘烂尾的问题,但是能给购房者一个最基本的保障和托底,以免最终财货两空。 鲁迅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我也是,所以我有一个疑虑: 把监管银行的选择权交到开发商自己手里,会不会导致监管舞弊的轻易发生? 在该《通知》中的第二条,是这样写明的: 二、设立监管账户。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并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监管账户的设立模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要确定监管银行,并以楼栋为基本单位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部门、监管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签订三方监管协议。预售许可证中应载明监管专用账户名称和账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在售楼现场公示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和监管协议。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自主选择监管银行。 而监管银行对预售资金的收存,是包括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资金。 这可是一大笔钱了,对于银行的来说,也是一大笔业绩。银行业内关于业绩竞争的丑闻,近年来也是屡见不鲜,刷新三观了。 所以如果把选择监管银行的选择权交到开发商手中,难保开发商不与银行的业务负责人员签订桌下协议,暗中放宽对他的监管限制。 虽然关于这项《通知》我还有一个疑虑。 在以前,购房者的定金、首付、一次性付款可以直接进入开发商账上,这也是为什么市场有存在购房鄙视链——全款往里走,按揭别赌门口,公积金把车挪走。 而《通知》规定现在是全部资金(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宅全装修款等)都要进入到监管银行的专项账户上。 并且把预售资金进行保底管控,以确保项目竣工并能全部通过验收为基准线,设置重点监管额度,这部分的监管资金,将按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拨付,但具体的工程节点和比例,却并没有制定清楚。 而是一笔带过: 各地应科学合理确定重点监管资金拨付节点,既要保障监管账户中留存资金能有效覆盖和满足工程后续建设需要,又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我们可以看看其他城市在这一块是如何规定的↓ 从预售资金的留存比例看,大部分城市都是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建设层数、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不同节点设置了不同的监管留存比例。 其中银川、福州的监管力度较大。以主体结构封顶为节点看,预售资金留存比例要求分别为30%和40%。 而桂林、长沙的监管力度相对较低,以结构封顶为节点看,预售资金留存比例要求分别为10%和8%。 我建议了南昌向石家庄学习,它的节点设置是最细节的: 取得预售证,开发商可以划拨走重点监管资金的60%;建成规划层数一半,可以划拨走70%;主体封顶,可以划拨走80%;竣工,可以划走90%;全部通过验收,可以划走95%。“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跑路了”。 从购房者的角度,买房支付的定金还是首付款乃至全款,给到开发商,其实还是有很多不确定性的。一旦开发商破产,钱进去了,房子还收不回来。 《通知》发布之后,给购房者多上了一层保障。现在房款的支付并不影响整个购买过程,好比淘宝上购物一样,货不到手,钱不会支付,即使货有问题,也能保障全数退款。 在该《通知》中是这样规定的: 五、规范资金缴存。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申请住房贷款的,应将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预售人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时,应当提供购房人已存入专用账户的首付款凭证。监管银行将在确认支付的购房款足额到账后,才能进行网签备案。 这个就能避免以前开发商收到钱后一直拖延网签网备的操作。 而银行按揭放贷后的款项也会按时进入到监管账户,否则就无法网签备案,购房人的网签备案的时间更有保障,也避免别出现以往被开发商挪用的极端行为。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我还有一点建议。 对于开发商的各种违约行为,监管处罚,还应该加大惩处的力度。 现在的《通知》是这样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购房款未进入或未全额进入监管账户、收取其他名目款项,逃避或变相逃避监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的,由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监管协议约定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和监管协议约定暂停该项目的预售许可或商品房网签、备案,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那么暂停是暂停多久,几天?几周?几个月? 一套房子的销售金额就过百万,一个楼盘上千套房子的销售利润过亿元,如此大的利益之下,没有足够力度的惩戒,真的能刹住开发商越界的脚步吗? 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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