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未嫁,他未娶她不想嫁他,他却想娶她
第一章:出院 S市,城郊,医院。 高高的围墙医院牢实的圈在钢筋混凝土的包围之中,外面的人进得去,里面的人出不来。 医院的病人,能够被接出去的少之又少,大部分的病人终其一生都会待在里面,直止死去。 因为什么,因为这是一家精神病疗养院。四周的围墙建的比监狱的围墙还高,防止病人逃跑的安保设施堪比监狱。 任何一个被送进来的精神病患者,除非有家人愿意接回去,否则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医院在S市存在了很多很多年,无数的病人被送进来,最后又被抬出去,一进一出,就是一生。 安之素在里面住了五年,类似这样的场景,已经看到麻木。不过她始终知道,她一定能出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兴许是上帝宠爱,安之素乖乖的住了五年,五年来不哭不闹,配合打针配合吃药,终于在五年后的今天,她被告知精神已经痊愈,可以离开了。 冬日的午后,暖阳当头,金色的阳光温和的洒在安之素单薄的背影上,医院铁门前,等待着禁锢了她五年自由的铁门缓缓开启。 铛……铛…… 铁门的滑轮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像一道夏日的惊雷,划破了午后的宁静。 一双穿着帆布鞋的脚从门的里面走出来,顺着纤细的脚踝朝上看,笔直的双腿被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包裹着。 牛仔裤的样式有些陈旧,右腿从膝盖到口袋的部位,绣着一排艳丽的刺绣。精湛的纯手工刺绣,大概是这条裤子最值钱的地方了。 再往上看,就是安之素不堪一握的腰肢,被一件简单的白毛衣覆盖着,纯净的像她的脸,没有一丝血色。 刺骨的北风从她削弱如骨的身躯穿过,一头秀发随风凌乱,精致玲珑的五官藏在发丝间,隐约能够看到她那张依旧带着病态的苍白小脸,透着淡漠冷艳的神色。 嘟嘟! 医院大门外,距离安之素不过十米之遥的地方停着一辆白色的轿车,车子的主人靠在车门上,似是等的不耐烦了,伸手在方向盘上按了两下。 安之素踩着对方不耐烦的喇叭声走过去,脚步略显轻快。十米的距离,眨眼就到,安之素伸出双臂,给了来人一个结实的拥抱。 “佳人,我终于出来了。” 宋佳人拧起了不怎么高兴的黛眉,揪着安之素的后衣领拉开距离:“别用你刚刚刑满释放的语气和我说话,嫌弃。” 安之素乖巧点头作揖:“是,我的大律师,感谢您百忙之中还能抽空来接我。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只能下辈子结草衔环。” 这话听的宋佳人舒服了,打了一个手势:“上车,算你没有跟神经病待久了被传染,脑子还算清楚,分得清谁是你的恩人。” 安之素依言上了车,刚扣上安全带,已经启动车子的宋佳人就扔了一份黄皮档案袋给她。 “手机、钱包、护照、身份证、驾驶证通通都给你办好了。”宋佳人是律师,行事一向风风火火,在安之素要出来之前,她已经帮她弄好这些证件。 “我要你带的玉佩带来了吗?”安之素打开档案袋,没有去看其他的东西,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对她最重要的东西。 “玉佩不在那里面,在你前面的抽屉里。”宋佳人空出一只手指了指她面前的车抽屉。 安之素点头拉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锦盒,打开锦盒,里面就躺着一块圆形玉佩。是最简单的玉环样式,看着没什么值钱的,但对现在的安之素来说,这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了。 安之素将玉佩放在手心里,紧紧的握着,视线看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良久之后,似是终于下定决心,声音宛如从遥远的天际传来:“佳人,送我去盛世财团。” 第二章:一纸婚约 盛世财团。 在S市寸土寸金的CBD金融区,高达三十三层的盛世财团如一根擎天柱一样矗立在那里,华丽的大厦外表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处处透着尊贵的气息。 每年一到毕业季,无数高学历毕业生削尖了脑袋都想挤进这栋大厦,获取一份高薪资高待遇高荣耀的工作。 虽然现在不是毕业季,但大厦依旧人进人出,每个人都很忙碌,争分夺秒的拼命工作,恨不得一分钟能掰成两分钟用。 顶楼,总裁办公室。 一向比所有员工都忙碌的盛世集团总裁叶澜成,此时此刻,却是异常的清闲。 他昂贵的办公桌上摆放的文件,不是合作商送来的价值数亿或者数十亿的合同,也不是某个部门的紧急重要待批文件,更不是什么值得他牺牲办公时间看的东西。 然而就是这样一份毫无商业价值的东西,他却从翻开之后,视线就没有移开过,一字一行一条的认真阅读着。 在他的对面,安之素脊背挺直的坐着,宽大的椅子让她显得格外清瘦。她放在腿上交叠的手,不怎么衷心的出卖了她的紧张,她只能努力克制,防止被男人一眼看穿。 男人很高大,即便此时坐在椅子里,上半身的高度都足以碾压安之素。下午的阳光从他背后投射出的影子,将安之素整个包裹住,仿佛一座大山压在她身上,让她透不过气来。 安之素想,十五年没见叶澜成,他比小时候成长的更加可怕了。同时,也比小时候更加耐看了。她不时的瞥上一眼,那刚毅的五官,分明的棱角,冷冽的轮廓无一不透着一股生人勿进的气息。就连最柔软的睫毛,都因为长了一双淡漠的眼睛而衬的不再柔和。 这真的是个快要帅出宇宙的男人,倘若他能够温柔一点的话,安之素想她大概也会变成他的小迷妹。 “你想和我订婚?”安之素胡思乱想间,对面男人终于看完了安之素带来的东西。 安之素带来的是一份订婚协议书,厚厚的一份协议书,是她让宋佳人提前帮她拟定好的。 “嗯!”安之素迎着男人淡漠的目光抬起了头,鼓足了勇气与他对视,眼睛里透着坚定。 “还是假的?”叶澜成的声音再次响起,听的出来,藏着明显的意外。 “嗯!”安之素回答的更加坚定。 啪! 叶澜成合上了订婚协议,丢出两个字:“原因?” 叶澜成现在有些困惑,眼前的女人他没记错的话,已经足有十五年没有见过了。自从她十岁那年,自己陪母亲参加完她母亲的葬礼后,他们就没有任何交际了。如果不是那块玉佩,他甚至没有认出来她。 “你不是说过,只要我拿着玉佩来找你,你就会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吗?”安之素稳了稳心神,指了指桌子上,他手边放着的玉佩。 叶澜成颔首,他承认,自己是给过她这个承诺,只是没有想到,她要的报恩竟然是这种方式。 假订婚? 叶澜成的好奇心难得八百年动了一回,单薄的唇抿了一下:“我需要知道让你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才能考虑答不答应。” “实话吗?”安之素问。 叶澜成颔首。 第三章:我们结婚 安之素本也没打算隐瞒他,于是坦白的开口:“现在坐在你面前的安之素,早已经不是安氏集团的大小姐。现在的安之素一无所有,没有钱,没有人脉,没有靠山。你,叶澜成,什么都有,所以我需要借你未婚妻的身份,才能拿回我想要的东西。” 赤裸裸的大实话从安之素的小嘴中一字一句的蹦出来,让叶澜成一向没有任何表情的脸都多了一丝复杂的神色,他的眉头几不可见的蹙了一下。 他没有记错的话,安之素是安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才不过十五年,怎么就落魄至此了?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 “你不用担心我以后会不舍得和你解除婚约,协议上写的很清楚,一年之后,由你提出解除婚约。只要给我一年的时间就够了,我不会一直霸占着你未婚妻的位置。”安之素见他不说话,又补充道。 叶澜成还是没有说话,他一双淡漠的眼睛看着安之素。这个女孩的样子与记忆中的样子已经完全不同,他不知道她小时候是个什么样的性子,但他想一定不是现在这样。 她的眼神中隐藏着不易察觉的无助,她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救命稻草的希翼。让叶澜成有种错觉,如果自己拒绝了她,她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叶澜成一直不说话,安之素的小手就不自主的握成了拳头,来的时候准备了一肚子话,可现在面对这样的叶澜成,她愣是忘了之前准备好的台词。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偌大的总裁室里落针可闻,在这场与叶澜成无声的对峙中,安之素率先败下阵来,她深呼吸了一口气,缓缓的站了起来。 “抱歉,让你为难了。” 安之素虽然很想叶澜成答应,可她也不是强人所难之人,想想也对,这样的事情,大概没有哪个男人愿意。 “没有为难。” 叶澜成的声音终于在沉默了良久之后再次在安之素耳边响起,这让安之素刚要挪动的脚步顿了一顿。 “你……”安之素不确定他这四个字的意思,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叶澜成的手一抬,修长的手指在椅子上点了一下:“坐。” 安之素重新坐下,耳朵都不由的竖起,等着叶澜成的最终答案。 叶澜成的手重新拿起了安之素的那份订婚协议,然后在她的注视下,将厚厚十几页的协议放进了碎纸机里,一点点的将协议粉碎。 安之素的心彻底沉入了湖底,失败了,这就是他的答案。 粉拳紧握,安之素努力控制着情绪。她安慰自己,没什么的,来的时候不是已经预料到这个答案了吗。此路不通,大不了再找其他的路。在精神病院里都没有被弄死,现在出来了,难道还活不下去了吗? 这么安慰着自己,安之素冷静了下来,她很快接受了失败的打击。再次站起来,转身朝门口走去。 “我们结婚。” 安之素的手搭在了门把上,刚要拉开厚重的办公室门,身后叶澜成就扔出了如炸弹般的四个字。 我们结婚! 安之素暗自抽气,叶澜成拒绝了她提出假订婚的事情,却主动提出了要和她结婚!是她听错了,还是叶澜成抽疯了? 考虑到两种的可能性都很小,尤其是后者之后,安之素又一次把身体转向叶澜成,不是很确定的问道:“假结婚?” 第四章:婚姻不是儿戏 “婚姻不是儿戏,我从不拿自己的婚姻作假。”叶澜成淡漠开口,语气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简单。 安之素觉得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她可能就要笑出声了。从叶澜成嘴里说出“婚姻不是儿戏”这句话,让安之素觉得特别儿戏。 他们才见过几次?安之素掰着手指头算算,五根手指头都能剩下俩,从七岁第一次见到现在,加上这次,十八年见过三次。除了彼此的名字,对对方一无所知。你跟这样的陌生人结婚,还说婚姻不是儿戏,确定不是在说笑? “叶澜成,你今天吃药了吗?”安之素嘴快的就冒了这么一句出来。 叶澜成:…… 叶澜成按住了想抽跳的额角,难得有耐心的说道:“你需要靠山,嫁给我,比和我假订婚更保险。我们结婚,你成为我的妻子。在S市,你可以横着走。” “我为什么要横着走,我又不是王八。”安之素又嘴快的冒了一句。 叶澜成:…… 叶澜成这次没按住,太阳穴明显跳了一下。 当然说完这句话安之素就后悔了,她咬了下嘴唇,好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让你嘴快! 看到叶澜成的脸都黑了,安之素更想抽自己了,正想着说些什么补救的时候,门外突然响起了叩门声。 咚咚咚! 三声不算响的叩门声像敲在了安之素的心脏上,惊的她吓了一大跳。 叶澜成黑着脸道:“进来。” 助理应声拧开了门,还没进来就感受到了办公室里僵硬的气氛,他不着痕迹的看了下叶澜成,发现他的脸色有点黑,当下谨慎了几分,小心翼翼的提醒:“叶总,车子已经备好了,您该出发去机场了。” 叶澜成沉沉的嗯了声,从椅子上站起来,顺手在便签纸上写下一串号码,撕下来朝着安之素走来。 随着他的靠近,安之素才看清他整个身高,将近一八五的身高给人一种更为沉重的压力。剪裁合体的西装将他的身材衬托的更加完美,如同一个行走的衣服架子。 “拿着,我出差一个星期,考虑好了给我电话。”叶澜成在她身边停了一下,随着他手腕的翻动,袖口的钻石袖扣的光芒折射进安之素的眼睛里,让她微微眯了眯眼。 安之素鬼使神差的接过了便签纸,拿在手里用力的捏了一下。 …… 宋佳人拖着一身疲惫从律所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安之素舒服的窝在沙发里,漂亮的右手之间捏着她新买的高脚杯,杯子里是她珍藏了很久的红酒。桌子上的酒瓶已经空了一半,宋佳人的心狠狠抽疼了几下。 “安之素,你最好给我一个偷喝我红酒的理由。如果不是特别值得需要庆祝的事,我一定把你从阳台扔下去。”宋佳人蹬蹬蹬的跑过来,掐腰吼道。 安之素扬起了头,素白的小脸上因为喝了就而浮现起两抹淡淡的绯红,瞧着倒是顺眼多了。一下子看的宋佳人的气消了一半,哎,对着一张好看的脸,真是生不起来气。 宋佳人挫败的坐下,抢过了剩下的半瓶酒,给自己倒了半杯问道:“怎么?叶澜成答应和你假订婚了?” 安之素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宋佳人很不淑女的靠了声:“我当你是高兴的庆祝呢,原来是借酒消愁。安之素,你的出息呢,不就是被拒婚了么,我就没认为叶澜成会答应。” “嗯,他说婚姻不是儿戏,不能拿来当谈判的条件,所以他慎重考虑过后,说要和我结婚。”安之素的小脑袋点了下,严肃的说道。 噗…… 宋佳人刚到了嘴里的酒全部喷了出来。 “咳咳……”宋佳人呛的直咳嗽,好一会才问道:“之素,你没喝醉吧?” 第五章:考虑十分钟 “我的酒量你能不知道?”安之素反问。 宋佳人举手:“好吧,才半瓶酒,你不可能喝醉。那是叶澜成有病吗?在今天之前,他已经不记得你安之素是谁了吧。还婚姻不是儿戏,跟个陌生女人结婚,还不够儿戏?” “唔……”安之素想了想:“以我这么多年对精神病患者的观察来看,叶澜成不像是脑子有病的人。而且他好像真的是慎重考虑过,才提出要和我结婚的。让我想想,当时他大概沉默了十分钟。” 十分钟? 宋佳人翻了一个白眼:“好吧,对于一个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的财团总裁,能花十分钟的时间来考虑婚姻大事,的确够慎重了。” 安之素也是这么想的,不然她不会用慎重来形容那十分钟沉默的时间。 “那你呢,答应了吗?”宋佳人淡定下来,又喝了口酒。 “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现实来看,嫁给他是对我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安之素说道。 二十多年的好朋友,剩下一半的话不用她说,宋佳人也知道。作为看着她这五年所承受过的苦难和折磨的见证人,宋佳人知道,嫁给叶澜成,是安之素最好的选择。 “不管你做什么选择,我都支持你。”宋佳人搂过了好朋友的肩膀,认真的说道:“之素,这一次,我一定可以帮你翻案。我会把曾经泼在你身上的脏水,统统洗刷干净。” 安之素的睫毛微微一颤,但也仅仅是一秒就恢复了如常。在这一秒,她似乎是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一口气喝光了杯中酒,她吐着带着酒气的声音:“佳人,再帮我准备两份协议。” …… 次日,睡到日上三竿的安之素起床之后简单的把自己收拾了一下,而后带着昨晚宋佳人连夜赶出来的协议,打车前往了S市有名的外滩东湖别墅区。 安之素虽有五年没有来过这里,但好歹在这里住了十年,因此当她熟门熟路的走到一栋别墅前时,她还是忍不住感叹自己记忆太好。 按了门铃,就很快有保姆过来开门,保姆很面生,并未见过安之素,她上下的打量着安之素,似乎想通过衣服的着装来判断安之素的身份。 不过安之素让她失望了,她今天穿的只是一套五年前自己做的衣服,与名媛的穿衣风格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请问,你找谁?”大概是判断出安之素不是什么名媛,保姆的态度便不怎么客气,带着一股高高在上的味道。 “安博远。”安之素报了名字:“我找安博远。” “你找我们家先生?”保姆意外不已:“你找我们家先生有预约吗?我们家先生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见的。”保姆一听她上来就要找家里的男主人,不禁警惕了几分。 安之素冷笑,已经没了耐心与她废话,直接推开了她,朝着别墅里走去。 保姆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大声的喊道:“哎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礼貌,怎么能硬闯别人家?你赶紧出去,再不出去我叫保镖把你扔出去了。” 保姆的喊叫声惊来了家里的其他保姆,以及负责安保的保镖们,几乎是她的话音刚落下,别墅里就已经有几个黑衣保镖挡住了安之素。 “小姐,请你出去。”一个保镖还算客气,但语气听的出来带着警告。 安之素面无表情的看了眼被惊动出来的保姆和保镖,没有一张是她熟悉的脸。看样子这五年,陆陆续续的,安家原来的老人都被换掉了。现在这个家,已经没人知道她安之素是这里名正言顺的大小姐了。 “吵什么呢,不知道先生正在开视频会议吗?”僵持间,一道责备的女声从楼梯的方向传了下来。 第六章:安大小姐 刚才那个开门的保姆怕被责骂,忙告状道:“太太,这个女人不顾我的阻拦硬要闯进来,还说要找先生。” “什么女……”叶丽姝的话说到一半就看到了安之素,后半句话戛然而止,瞳孔猛然一缩,像是见了鬼似得,手里的托盘也吓的从双手间脱落。 哗啦! 茶杯打落在地的声音瞬间刺破安之素的耳膜,安之素的目光冷艳的看向叶丽姝,就像十五年前,她刚嫁进安家时,她第一眼看到她时的样子。 “你……”叶丽姝好一会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什么时候出来的?你怎么出来的?谁允许你出来的?” “呵……”安之素一声嗤笑从双唇间溢出,眼底透出一丝好整以暇:“病好了,就可以出来,这不是当年你们把我送进去的时候说的么?” 叶丽姝的眼睛瞪了瞪,没错,这话是他们说的,可是安之素的病怎么可以好?她不是应该一辈子顶着精神病的帽子待在那里面吗?为什么她出来了,却没人通知安家。 “怎么回事?吵吵闹闹的像什么样子。”叶丽姝愣神间,耳边传来了自家老公的声音,她的心莫名的心虚了一下。 安之素呵呵了声,语气里说不出的讽刺:“安董真是比五年前还忙,想见你一面,堪如登天。” 安博远的脚步一顿,旋即快走了两步,当看到安之素的小脸时,瞳孔和叶丽姝刚才一样缩了下,几乎是下意识的就问道:“你怎么出来了?” 同样的问话,从叶丽姝嘴里说出来,安之素只觉得讽刺,心里还有点报复的快感。可当她的亲生父亲也这么问她的时候,她只感觉心里闷闷的,还伴随着钝钝的疼。 安博远问完之后大概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忙又补救道:“爸爸的意思是你的病好了,怎么没有医生通知我,我去接你回家。” 这话落下,满屋子的保姆抽了口气。 爸爸? 她们纷纷看向安之素,这次的眼神显然已经不一样了。 这位看起来只是二十五六岁的女孩,竟然是他们家先生的女儿,她们来安家当保姆五年了,还从来没有听说安家还有一个女儿。 “我有爸爸吗?医生大概忘记了吧。”安之素在心里冷笑,让他们知道自己要出来,自己还出的来么?一个医院里才好。 安博远看着女儿比五年前还陌生的脸,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缓了下情绪说道:“好了就好,回家就行,让你姝姨给你重新布置下房间。” 叶丽姝的眼角抽了一抽,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是啊之素,你爸一直盼着你回家呢。等会我让保姆给你重新把房间收拾一下,你都好些年没回家了。前两年家里重新装修了一遍,你的房间还没布置。” 是没布置还是根本没有再给她留房间,安之素心里清楚的很。无缘无故的重新装修房子,不就是想找个正儿八经的借口把她的东西扔出去么。家里的保姆佣人也是那个时候换掉的吧,不然岂会不知道安家还有一个女儿。 “叶丽姝,你实在没必要跟防贼似的防着我,也不用虚伪的在安董面前演戏。我这次出来就没打算回来住,我找安董有事谈,不知道安董百忙之中可愿意抽空见我这种小人物。”安之素的语气不无讽刺,不但直接揭穿叶丽姝的虚伪,还顺带刺了安博远。 叶丽姝被安之素当场揭穿,脸色瞬间就白了一下:“你!” “我没那么多时间跟你虚与委蛇,你那一套哄人的功夫还是留给安董吧,他比较吃你那套。”安之素微微一笑,说的好不痛快。 第七章:交换股份 叶丽姝的脸色又白了一下:“博远,你看看她,我好歹是她长辈,她就这么指名道姓的和我说话,让人家知道安家的大小姐这么没教养,又不知道怎么在背后编排我。” “还能编排你什么,无外乎说你这个后妈当的不好呗。其实你真没必要担心别人编排你,毕竟现在知道安家还有一个大小姐的人不多了,我真是谢谢你还记得自己生的女儿不是安家的大小姐。”叶丽姝越生气,安之素越想刺她。 “你!”叶丽姝咬着银牙,快要被气死。 安博远头疼不已,语气微微一沉:“够了,吵什么。之素,你跟我上来。” 安之素无所谓的耸耸肩,抬步朝楼梯走去,保镖自发的让开了道,现在是谁也不敢拦着她这个大小姐了。 安博远率先转身上了楼,安之素不急不缓的上来,路过叶丽姝的时候顿了下,低低一笑:“你最好保证自己的心脏没事,今天只是开始。” 撂下这句话,安之素就上了楼。 叶丽姝的目光中透着怒意,身侧的拳头都握了起来。 安之素,你等着。五年前你能进去一次,五年后,你就能进去第二次! 二楼,安博远的书房。 父女俩一坐一站,安之素显然没打算和他长谈,遂连坐都的意思都没有,不等安博远说话,她就直入主题:“我要素嬛。” 安博远眉头一蹙,素嬛是安氏集团旗下的一个独立的旗袍品牌,也是安氏集团创业的奠基石。当年他和安之素的妈妈就是靠着一家小小的旗袍店创业的,她妈妈负责做旗袍,他负责跑市场,夫妻俩齐心协力,慢慢的将素嬛越做越大,后来才成立的安氏集团。 安之素十岁的时候,她妈妈去世了,他再婚娶了叶丽姝。素嬛这个品牌因为没有了安之素妈妈这个主创,慢慢的没落了下来,现在仅仅还保留着这个品牌以及一家店铺。 “医院回来,身体还需要休养,暂时先在家里待着,等身体好些了再去公司上班吧。”安博远想了想,委婉的说道。 “我的身体好不好跟你没有关系,我今天来不是和你商量的,我是来和你谈判的。”安之素面无表情的说道。 安博远的眉头又皱了皱,接着就听安之素又说道:“我手里有安氏集团百分之十的股份,我用这百分之十的股份换取素嬛的品牌独立。百分之十的股份给你,以后素嬛就只是我安之素一个人的素嬛,跟安氏集团再没有关系。” “你要拿手里的股份换素嬛!”安博远震惊了一下。 安之素点头,直接把手里的协议扔到了他书桌上:“这里是协议,我已经让律师拟定好了,你看一下,没问题就签字吧。” 安博远见她是有备而来,更是有些震惊:“之素,你知道安氏集团百分之十的股份的价值吗?就是买下十个素嬛也绰绰有余。” “呵……”安之素面无表情的脸蛋上浮起一抹讽刺的笑,淡漠的说道:“是么,但是在我心里,素嬛是无价的。我妈妈为了守住素嬛,可以连命都不要,我今天拿百分之十的股份算什么?既然在你眼里,素嬛已经是没用的事业垫脚石了,那就卖给我吧。你也说了,这些股份可以买下十个素嬛。” “不是,之素,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安博远见安之素曲解了他的意思,连忙想要解释。 “我不管你什么意思,我只要素嬛,你不要它了,我要。我不稀罕你安氏集团的股份,我只想要妈妈留给我的唯一东西。”安之素的语气沉了几分,眼圈微微一红。 第六百四十六章:大婚(一) 十月一日,初秋。 秋水盈盈,金风岚岚,主宜婚嫁。 盛世财团总裁与安氏集团董事长大婚的消息像埋藏了多年的陈酒,刚一出土,酒香便顺着初秋的微风,吹进了大街小巷。认识的与不认识的,相熟的与不相熟的,闻到了这股酒味,免不得都要赞一声好酒,赞一场好婚配。 女子出阁自古要从娘家嫁出,但安之素的父母高堂已经不在,徒留一位年迈的外婆尚在,按理说可以从简,不必注重那些繁琐的礼节。 然而叶澜成不愿委屈了小妻子,提前就让人将安家在苏城的老房子打扫装扮了出来,作为安之素的出嫁之处。这里也才是安之素真正的娘家,安博远后来在S市安的家,那并不是安之素的家。 安之素和外婆,以及伴娘团、造型团提前一天就来了苏城,大婚这天早上,安之素凌晨五点就被造型团从床上拉了起来,许多年不曾住人的老房子也在这天热闹无比。 安之素的出门服是一件龙凤褂,这件龙凤褂并不是普通的秀禾服,而是龙凤褂中制作工艺最复杂,最繁琐,也是最精密的褂皇。 整件褂皇都是金银线全密的手工刺绣,密度达到%,属于顶级的刺绣手法。如今随着刺绣工艺的失传,会做褂皇的刺绣师傅已经很少。且对绣工要求极为严苛,一般的刺绣师傅,无法独立完成一件褂皇。 安之素今天穿的这件褂皇,是外婆从她妈妈身高定型之后便开始量身定做,耗费了三年的时间独立完成的。当年她妈妈嫁给她爸爸的时候,穿的就是这件。 外婆看着外孙女也穿上了她给女儿做的嫁衣,心中百感交集,各种情绪一股脑的涌上心头,但很快就全被开心和高兴代替,她活到了这把岁数,亲眼看见外孙女嫁人,已经心满意足。 “外婆,好看吗?”安之素做好了造型,站到外婆跟前转了一圈。 外婆连连点头:“好看,好看,比你妈妈穿着还好看。” 安之素开心的抱着外婆的胳膊蹭啊蹭的。 造型师们赶紧提醒她老实一点,头上戴的凤冠和各种金银首饰可都不是假的,好不容易做好了造型,别再蹭掉了。 “你呀,当新娘都不能老实点,赶紧老实坐到床上去。”外婆在她脑门上点了一下,让她去床上坐着。 安之素吐吐舌头,乖乖的坐到了床上。 造型师们赶紧围了上来,看看哪里需要整理。 安之素翻了一个大白眼,至于吗,她结婚她都没紧张呢,怎么把造型师紧张成这样。 造型师们有苦难言,她们也不想紧张啊,可心态不允许啊。这一个是盛世的总裁,一个是安氏的董事长,她们要不能把安之素打扮成最美的新娘,她们怕明天就会失业啊。 “新娘子好了吗?”门外,刚刚做好造型的宋佳人和苏清晨跑了进来,两人今天是伴娘,也穿了安之素设计的复古刺绣伴娘服,又做了复古的造型,美的冒泡。 “好了好了。”造型师们应道。 宋佳人跑到了床前,围着安之素转了一圈,赞道:“太美了,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嫁衣了。之素宝贝,我也想要。” “我也要我也要,小嫂子,等我出嫁的时候,你也给我做一件。”苏清晨跟着点头,眼睛里都在冒泡泡。 “行。”安之素一口答应。 苏清晨欢呼:“小嫂子最好了。” 造型师们提醒两位伴娘:“接亲的队伍快到了,你们准备好怎么刁难新郎了吗?” “早就准备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宋佳人打了一个响指,和苏清晨交流了一个战友眼神。 苏清晨握拳,表示自己一定加油。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这个时候不刁难叶澜成,难道等着过年吗? 结婚这种日子,就是有仇报仇,有怨抱怨的日子,宋佳人和苏清晨集思广益,加上素嬛工作室的姑娘们,再加上安氏设计部的姑娘们,共同制定了一个整蛊方案,施展出来绝对是教科书级别的。 轰隆隆……轰隆隆…… 跑车的引擎声没多久就到了楼下,楼下有人提醒她们“新郎来了,新郎来了”。 “快快快,姐妹们,我们出去堵门。”宋佳人和苏清晨两个人的眼睛都亮了。 安之素忙道:“我手机呢,我也要看你们玩游戏。” “你也是够够的了。”宋佳人把她的手机塞给了她,她们为了满足安之素这个要求,提前就在房间门口装了高清画质的监控,连接到手机上就能看到外面的情况。 安之素嘿嘿一笑,打开了手机,等着看叶澜成被整蛊。 伴娘和其他人都跑了出去,房间里就剩下了安之素一人,她老实的坐在床上没有乱跑,等着看叶澜成过五关斩六将。 宋佳人和苏清晨的整蛊方案可是从一楼就开始的,她们跑到了一楼,一群姑娘们挡住了楼梯口,工作室和设计部的姑娘们今天都是安之素的娘家人。 外婆和宋父宋母这些长辈,早就站到一旁等着看热闹了。 叶澜成的接亲团也是一个非常壮观的团队,苏夜、夏景泽和特意从部队赶回来的江腾都在,还有一些平常关系也不错的朋友,夏宁和程熙然也和其他女眷们待在一起,共同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接亲团。 楼梯口被堵了,叶澜成也非常上道,先财大气粗的散了一圈红包,每一个都分量十足,奈何,今天的娘家人不是一个红包就能搞定了。她们一散开,第一关就出现了。 只见楼梯上摆满了一次性纸杯,每一阶楼梯上都有,一直延伸到二楼,且每个杯子里都有不明成分的液体,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喝的东西。 “第一关,柴米油盐酱醋茶,新郎,开始闯关吧。”宋佳人做了一个“请开始”的手势,笑的跟个小狐狸似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叶澜成的耐心今天也是出奇的好,二话不说,直接端起了一次性纸杯开始喝,第一杯就喝到了一杯苦瓜汁,苦的舌头都没知觉了,愣是端住了面不改色的人设。 “阿腾,景泽,你们干嘛呢,上去帮忙呀。”苏夜推了两个伴郎一下。 江腾:…… 夏景泽:…… 然而我们并不想去啊,这看着就很难喝。 可是,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再难喝,也得硬着头皮上啊,谁让好兄弟结婚呢。 于是两个伴郎撸起了袖子,捏着鼻子端起了纸杯,都不敢闻是什么,一仰头就是一杯。 “我去,酸死我了,这醋绝对是真的。”夏景泽刚喝了一杯,牙都差点酸掉了。 江腾比他还惨,喝到了一杯加了辣椒汁的东西,辣的他差点喊妈妈我要回家,太特么辣了。 最淡定的就数叶澜成了,不管喝到酸的苦的辣的还是咸的,都能面不改色,活生生演绎了什么叫没有味觉。 第八百零二章:他不懂她 摩天轮从最高处缓缓下行,木歌的视线没有继续在唐野的脸上停留,她望向了远方,眼底有整座城市的倒影。 当摩天轮停下的时候,小小的车厢轻轻震了一下,腿上躺着的人忽然就如梦惊醒般睁开了眼睛,他的眼睛里有星辰般的神秘和深邃,那并不是唐野的眼神。 唐简回来了。 只一眼木歌便认出了这双眼睛是属于谁的。 唐简似乎发了一会愣,好一会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枕在木歌腿上,他缓缓地坐了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蹙了蹙眉,倒也没说什么。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看清是游乐园之后就明白了。 “这次又惹了什么麻烦?”唐简起身之后非常稀松平常,第一个问题就是需要知道唐野做了什么荒唐事。 木歌早已收起了眼底隐秘的欢喜,从善如流的回答:“小野杀了霍怜姗。” 唐简的太阳穴突突地跳了一下,他抬手按住了:“还有吗?” 木歌摇头:“没有了,我没有受伤,他杀了霍怜姗就没有闹了,在游乐园玩了大半天,我趁他累了才催眠了他。” 她说自己没有受伤的时候唐简的视线不着痕迹的将她从上到下扫了一眼,而后颔首问道:“另外一个女孩呢?” “她受了一点小伤,没有大碍。”木歌说道。 唐简微微放了心,他依稀记得弟弟唐越很紧张那个女孩,她和木歌都没事便好,霍家的事可以处理,便起身走出了车厢。 木歌也跟着起身,随着唐简下了摩天轮。 唐泰立刻迎了过来,他微微垂着头不敢直视唐野:“三少,时间已经晚了,我们回家吧,家里做了你喜欢吃的菜。” “是我。”唐简回了他两个字。 唐泰猛然抬起了头,与唐简的眼神对视了一眼后就长长地松了一口气,面上露出喜色:“大少您回来了就好,三少他……” “我都知道了。”唐简打断了他的话。 唐泰就知道是木歌已经告诉了唐简,这说明唐简恢复主人格已经有一会了,他暗暗佩服木歌,真是厉害。 “那大少,要去霍家吗?”唐泰对唐简是恭敬,对唐野是忌惮和害怕。 “你们去霍家吧,我自己可以回去。”木歌不想跟着去了,她被唐野拉着玩了大半天的刺激,整个人都很累。 唐简却是摇头:“明天再说,先回家。” 唐泰很意外,一般每次三少闯了祸,大少恢复过来后必定会最先处理扫尾工作,怎么这次却例外了? 不过他却没有问,更不敢质疑唐简的决定。 木歌也心有诧异,可她实在累了,也不想深究唐简的不同寻常。 出了游乐园,上了车,木歌就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唐简话不多,车厢里很安静。 唐泰用手机给唐伯发了条短信,让厨房重新做饭,按照大少的口味。 大少和三少不仅性格截然相反,连吃饭的口味也是南辕北辙,大少喜欢清淡,三少却是无辣不欢。一开始唐家的佣人们照顾起来总会错手错脚,惹得三少生气,大少不快。后来有了经验,佣人们就能应付自如了。 车子稳稳地朝着唐家开去,木歌在半路上就睡着了,她的身体不受控制的朝着唐简这边侧了过来,唐简只感觉肩头一沉,一颗脑袋就耷在了肩头。 他目不斜视,也没什么反应,继续思考着自己的事。 唐泰开车很稳,奈何别人开车不稳,有人别了下他的车,他急忙闪避,车身晃了一下,木歌身子一歪,头就砸到了唐简的腿上,可她睡的沉,也只是哼哼了一声,还以为自己睡的是床,无意识的把双腿抬到了车椅上,整个人蜷缩在唐简怀里。 唐简的心里微微掠过一丝异样的感觉,就像羽毛轻轻从他心头扫过,带着电流般痒痒的感觉。 他还是忍不住低下了头,看着枕着他的腿睡的香甜的女人,自从她回来之后,这好像还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认真的端详她。 她的五官还是那般精致,眉眼还是那般干净,神色还是那般清冷,妖而不媚,艳而不俗,比几年前还要漂亮许多。只是她的眼神成熟了,似是装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他总也看不懂她,因为看不懂,所以始终不知道她心里装着的是谁。 不知道也好,不知道就不会失望,不知道他就可以继续鸵鸟下去,和他保持着患者和医生的关系,只是……太委屈她了。 唐简在心底叹息了一口气,兜兜转转,他们又回到了原点。 唐泰一直沉默着开车,并没有打破这一箱的沉默。 车子平静的驶进唐家,在唐简住的别墅门口停下,唐泰熄了火下车,绕到后面给唐简开门。 唐简没有叫醒沉睡的木歌,而是轻轻地把她抱了起来。 唐泰直到他们进了别墅才关上了车门,都没有让车门发出声音。他看着唐简的背影也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其实唐家上下的人都很喜欢木医生,也很尊敬她。他们希望木医生能做唐家的当家主母,这些年除了木医生,大少身边从未有过其他女人。他们都觉得大少喜欢木医生,只是大少自己好像不知道。 也许知道吧,只是不想承认,或者……不敢承认。 唐泰也搞不清大少,三少和木医生之间的关系,所以也搞不清木医生是喜欢大少还是三少。不过他觉得喜欢谁都是一样的,因为本身大少和三少就是同一个人。 唐简把木歌抱去了她的房间,没有开灯,只是借着走廊的灯把她放到了床上,之后他却没有急着走,而是立在床边,安静地看着她。 他知道唐野经常偷摸的跑进她的房间,甚至会赖在她床上不走,一赖就是一夜。她总把他当成孩子,任由他随心所欲。她不会拒绝唐野的拥抱,也不会拒绝唐野的亲吻,她似乎很喜欢唐野。 他也知道在别人眼里,他是他,唐野也是他。可他自己却不那么认为,他是他,唐野并不是他,他们分明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木歌翻了一个身,他不再能看到她的脸了。又安静的站了一会后,他才悄无声息的离开。 房门关上,卧室内陷入了彻底的黑寂,木歌的眼睛在黑暗中睁开,露出了星星点点的落寞。 第九百六十四章:江腾带着十一回来了 晚上的澜庭居格外的热闹,下了班的苏夜和夏宁也带着苏麟过来看二宝了,三家人晚上就在澜庭居吃起了烧烤,夏宁问起了木歌的事情,得知木歌现在求仁得仁,一家人团聚了,也由衷的为她感到高兴。 宋佳人摸着圆鼓鼓的孕肚惋惜:“等三个月后木歌结婚的时候我都八九个月了,肯定是去不了了。” “他们要旅行结婚,不办婚礼,你能去也没地方去,等他们哪天旅行到S市了,再喊我们一起聚聚。”安之素说道。 宋佳人哇了声:“实名羡慕,我当初也是有一个旅行结婚的梦想的。” “等你生完孩子了,我们把孩子交给爸妈带,我带你去全球旅行。”夏景泽殷勤的给老婆递鸡翅,他妈天天等着给他们带小孩呢。 叶澜成好心的道:“放我家养,我家地方大。” 夏景泽的脸上明晃晃的写着“拒绝”两个字,并说道:“等我女儿懂事了,我一定要告诉她不能和你走的太近,幼儿园放学之后,千万不可以跟你走,不然就见不到爸爸妈妈了。” “你的电影不想接着拍了?”叶澜成微微眯眼,威胁的语气十足。 夏景泽天人交战,电影已经投了几千万,不拍要亏死,可女儿也不能卖,好纠结。 “那……一个星期可以在你家住一天。”夏景泽弱弱的伸出一根手指头,表示不能再多了。 叶澜成:“成交。” 夏景泽喜滋滋,电影可以继续拍了,女儿也没有卖出去,完美。 宋佳人唉声叹气,要是女儿以后遗传了夏景泽的这点智商,她能哭死。 今晚除了孕妇宋佳人之外,其他人都喝了不少酒,大家喝的微醺的时候,澜庭居的门铃响了,已经十点多了,澜庭居极少来客人,晚上更是没人来,突如其来的门铃声莫名的引起了大家的警惕。 前院已经有佣人去应门了,叶澜成给老九和小十打了一个手势,两人也去了前院看看情况。 三分钟后,老九和小十就回来了,身后跟着一男一女,穿着黑色的衣服,戴着黑色的鸭舌帽,女人的身影很陌生,但男人的身影太熟悉了,化成灰他们都认识。 “阿腾!”夏景泽惊喜道:“吓我一跳,还以为这大晚上的是谁呢。” 叶澜成和苏夜看到是江腾也松了一口气,然后大家的目光就不由自主的放到了他身边的女人身上。 女人微微垂着头,看不全五官,只能看见嘴巴和下巴,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见江腾带女人回来,忍不住就开始脑补了。 “十一!”安之素盯着女人的嘴巴和下巴看了一会,终于认出了女人的身份。 在她喊出自己名字的同时,十一也抬起了头,露出了全部的五官,是一张特别惊艳的脸,带着酷酷的表情,唇角有一抹极浅极浅的微笑。 “真的是你!”安之素站了起来,跑过来拉起她的胳膊上上下下打量:“你还活着太好了,我在岛上怎么也没有找到你,还以为……” 不吉利的话她没有再说,高兴的用力抱了她一下,抱的十一闷哼了声。 “小嫂子,她身上有伤。”江腾在一旁提醒安之素。 安之素一听十一身上有伤,忙松开了她问道:“怎么受伤了?伤哪儿了?” 问着就让老九去打电话叫家庭医生。 “不用,一点小伤,快好了。”十一拦下了安之素要给她叫医生的话头。 安之素不太放心的看向江腾。 十一受的是枪伤,子弹是他给她取出来的,一般人中了枪都不敢说是小伤,但对于十一这种刀尖上舔血的人而言,的确……不算大伤。 江腾也不想吓唬安之素,就顺着十一的话点了头:“好的差不多了。” 听到江腾也如此说,安之素就没让老九再叫医生,拉着十一坐了下来,她知道江腾这几天去找十一了,但江腾一去就没音讯了,她也不知道有没有找到,没想到江腾不仅找到了十一,还把十一带回了国,她现在就想知道十一是不是江腾找了十六年的女孩。 不仅她好奇,其他人也好奇的不行,夏景泽最先忍不住,使劲朝江腾眨眼,让他给介绍介绍。 江腾微微摇头,关于十一的身世,他这几天也差不多弄清楚了了,十一并不是染染,但她自己是谁,她也不知道,她也在寻找自己的身世。 一看江腾摇头,大家就明白了,忍不住在心里替他遗憾,他们还以为江腾终于找到温凌染了。 “十一,你离开海岛之后去了哪儿?一直在纽约吗?”安之素给十一倒了杯水问道。 十一捧着水杯喝了一口摇头:“我加入了曼陀罗,以接一些任务为生,去纽约是因为组织接了唐昱的委托,派我过去保护他的。” 江腾接道:“二宝是她救的,我还没有来得及行动,她已经把二宝救了出来。” 他没有说十一为了救二宝背叛了曼陀罗,现在正在被曼陀罗追杀,那天晚上要不是他及时找到了她,她可能就被曼陀罗派出来的精英杀手围剿了。 十一不让他说,不想让安之素觉得亏欠了她,他答应了她,自然不会说这些。 安之素惊讶又感激,叶澜成也对十一道谢:“多谢十一小姐,若日后有需要叶某的地方,还请给叶某一个报答的机会。” 叶澜成是从心底感激的,也记下了这份人情,日后必会寻个机会报答。 “言重了,我只是报答之素的救命之恩。”十一冷冷淡淡地说道,在岛上的时候安之素也救过她,所以她才冒着被曼陀罗追杀的危险也要救二宝。 “二宝和小嫂子长的不怎么像?你怎么认出他是小嫂子的儿子的?”夏景泽好奇宝宝似的问道。 “我听到了唐昱和他手下的对话,一开始也不确定,后来见了二宝,看见了他脖子里戴着我给之素的项链,就确定了。”十一说道。 二宝脖子里戴的项链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不需要拉出来看就知道坠着一颗金子弹,这个项链从她有记忆的时候就戴着了,是她最熟悉的东西。 第一千零七十九章:阿思,我来了 法国,巴黎。 关于秋天,我们总有许许多多温柔和美丽的幻想,诸如火红的枫叶、古老的韵味、湛蓝的天空,亦或者温柔地暧昧。而巴黎这座城市,几乎满足了我们对秋天的所有幻想。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们在此大放异彩,活色生香的文化在此汇聚,融合成令人神往的盛宴。 塞纳河畔,古老的桥岸上零零散散的坐着七八个年轻的男男女女,他们每个人面前都支着一个画架,既像优雅的艺术家,又像写生的学生,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与这个季节不符的热情和激扬。 唯独有一个女孩显得与大家格格不入,她穿着一身简单舒适的衣服,宽大的米色毛衣把她衬托的娇小又柔弱,阳光温柔的洒在她身上,为她镀上了一层岁月静好的光芒。 她坐的较远一些,画架也背对着其他人,别人都不知道她在画什么,只是看她画的认真,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便也不忍心去打扰。 河畔之上总有游览观光的船只从女孩的面前游过,她在不知不觉中也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游客们在不经意间看见她与身后的时尚大都市融为一体,只感觉她温柔又恬静,像一道静默的独特风景。 女孩认真的在自己的画纸上勾勒着,尽管感受到了很多目光,却并未在意,直到最后一笔落下,她才终于走出自己的小世界,抬起手揉了揉自己有些酸酸的脖子,目光落在画纸上,嫣然一笑。 “思怡,你画好了吗?” 女孩正在出神地盯着自己的画作时,另外一个女孩朝她走了过来。 贺思怡回神,连忙把下面的画纸抽了上来。 她回神的时候动作慢了一点,尽管及时盖住了那副画,可还是让过来找她的女孩依稀看到了一副人像,好像是一个男孩,很帅气的样子。 女孩是贺思怡的同学兼室友,看到她有意遮掩,忍不住八卦地问道:“思怡,你在画谁呀?我看到了哦,好像是个帅哥呢。” 贺思怡心虚,她怕室友会掀开上面的画去一探究竟,当机立断的把两幅画一起抽下来,胡乱的卷上塞进了画筒里,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摇头:“没什么,我作业做完了,你呢?” 室友祝娜娜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不再探究,点头道:“我们都做完了,要走了,一起吗?” 贺思怡嗯了声,开始收拾画架。 不多会之后,贺思怡就背着自己的画架,和室友以及其他同学一起离开了塞纳湖畔。 湖畔对岸,一家环境优雅的咖啡厅包厢内,程浩然放下了望远镜,他终究还是没忍住跑过来看她了,已经三年没见了,那个女孩如脱胎换骨一般,眉目间都是沉稳与温柔,过去的怨恨和暴躁,早就被打磨的消失殆尽。 阿思,我来了。 对着视线里逐渐凝结成一个小黑点的背影,程浩然在心里默默的呼喊着。 …… 贺思怡和同学们一起回到了学校,刚和室友进入宿舍就接到了导师助手的电话,说导师让她回来之后去一趟办公室,有事找她。 挂了电话,贺思怡和祝娜娜打了一声招呼就又出去了。 从她住的宿舍楼前往导师的教师楼办公室,步行需要二十分钟,她也不着急,沿着学校里的枫林小路,一路赏景一路悠闲地晃到了教师楼。 “思怡,你怎么这么慢,谢教授都等你两个小时了。”贺思怡刚从电梯里出来,迎面就被导师的助手拉了过去。 贺思怡闻言也很抱歉,早知道导师都等她这么久了,她就走快一点了,或者干脆骑车过来。 “师兄,谢教授找我有什么重要的事吗?”抱歉间贺思怡也有些好奇。 林周卖了一个关子:“不重要事会让谢教授等你两个小时?你进去就知道了。快去吧,顺便帮我把咖啡端进去。” 说着林周就把自己一分钟前才磨好的咖啡连托盘一起递给了贺思怡。 贺思怡接过托盘,抱着好奇心敲了敲导师办公室的门。 “进来。”办公室内传来一道温和的声音。 贺思怡走了进来,站在门口喊了声:“谢教授。”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男人略微抬了下视线,他的视线和他的声音一样充满了温和,可他的长相却极具攻击性,能轻而易举的俘虏异性的心。哪怕是贺思怡,每次见到导师的时候,也会生出一种世间绝色之感。 谢宇轩,人如其名,器宇轩昂,温润儒雅,是这个建筑学院最年轻的教授,今年不过三十五岁。也是整个设计学院最年轻,颜值最高的教授。 谢宇轩是中法混血儿,贺思怡见过的混血儿不多,但可以肯定,谢宇轩的颜值绝对算得上混血儿中的佼佼者。当时她能够考上他的硕士班,可是让其他同学羡慕了很久的。 而她自己也深感荣幸,因为除了长相之外,谢宇轩也是学院里名列前茅的名导,他每年只收两个研究生,她能被他选中,连她自己都挺意外的。 贺思怡把林周煮的咖啡放到了办公室休息区的茶几上,谢宇轩也起身走了过来。 “坐。”谢宇轩示意贺思怡别站着。 贺思怡等他坐下之后才随后落座,然后把一杯咖啡端到他面前,歉意地道:“对不起谢教授,我和同学出去采风了,不知道您有事情找我,让您久等了。” 谢宇轩并不介意,他当然知道她出去采风了,也无心半途喊她回来,不然就会让助手早给她打电话了。 “不是什么着急的事,今天出去采风找到灵感了吗?”谢宇轩轻喋了一口咖啡问道。 “大有收获,老师布置的作业已经搞定了。”贺思怡一脸轻松地回答。 谢宇轩温和一笑:“你天赋好,我知道难不倒你。” 贺思怡来这边留学已经有两年了,她很刻苦,也很努力,各科成绩都非常优异,是各科老师们眼中建筑天赋极佳的学生。这也是她能考上谢宇轩学生的原因之一,不过她从不恃才而骄,也不敢自称天赋好,她只不过是比其他人更努力罢了。 “谢教授,我听师兄说您找我有重要的事情,不知道是什么事。”贺思怡谦虚地揭过了谢宇轩的夸奖,转而问起了正事。 第一千两百五十五章:一个小女孩 春去秋来,日月如梭,一晃又是一年。 这一年里大家的生活过的平淡又幸福,温馨又充实。程熙然和楚商的小日子甜的跟蜜里调油似的,两人也不急着要孩子,忙的时候各自忙各自的,不忙的时候就来场约会,和谐而美好。 当然楚商更忙一些,因为实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又失败了很多次,问题还出在核心原材料上,找不到合成磁铁最核心的原材料,实验就永远无法成功。 为此盛世专门又成立了一个稀有原材料的发掘和采矿团队,负责在全国各地寻找稀有资源。楚商也时不时的会跟着采矿团队到处东奔西走,当然每次都会带上大宝,大宝因此经常旷课,学校还拿这个经常旷课还每次考试都稳居全校第一的天才没有一点办法。 学校还能怎么办?当然只能纵着了。 今年暑假刚一放假,大宝就收拾收拾行李跟着楚商去了晋省,这次他们没有带采矿团队,就他们俩过去了,打算要是有所发现再让采矿队过去,免得劳民伤财。 这两年盛世把大量的资金都投入了这项实验,连个子儿都没有回收呢,当然要节省点,不然很容易拖垮盛世。 两人乘坐飞机直飞晋省省会,在省会休息了一晚,第二天租了一辆舒服的越野车,自驾去了这次的目的地,一个叫纪家沟的小山村。 纪家沟在行政区域上属于另外一个市了,不过距离省会也不远,开车两个小时就到了,导航提示目的地已到的时候也才刚过晌午。 两个人一辆车都是陌生的面孔,小山村里家家户户谁不认识谁,谁不知道谁家有什么车,所以一看就知道进来的是一辆外地车。 有路过的村民用当地的方言询问楚商是什么人,来干什么的,走亲戚还是走错路了。 楚商听的半懂不懂,他没什么语言天赋,这一年走南闯北的,也没学会几句各地方言。倒是大宝颇具语言天赋,就算做不到会说,也基本能做到听懂。 来之前大宝显然是做了功课的,他一下就听懂了村民的问题,回道:“我们是来找村长的,请问村长家怎么走?” 村民一听是来找村长的就给他们指了路。 大宝道了谢,和楚商重新上了车,按照村民指的路去找村长。 村长家很好找,楚商开着车子沿着山路往下绕了两圈就到了,下车敲门,不一会就有一个妇女出来应门,见是两个陌生人就问道:“你们找谁?” “我们找村长,请问村长在家吗?”大宝像个小大人似的说道。 这话落音,一个黝黑的六十岁上下的老头就走了出来,接了大宝的话:“我就是村长,你们是什么人,找我什么事?” “我是搞特殊能源调查的,我叫楚商,这是我的证件。”楚商把自己的特殊证件和身份证都拿出来给村长看。 村长不知道啥是特殊能源,但这个稀罕的名字很能唬人,村长接过证件看了看,看到上面盖的公章就相信了。 “那你们来咱们村是来调查特殊能源的?”村长把证件还给楚商问道。 楚商颔首:“是的,这件事还需要村长的帮助。” 村长不解:“可是我们村没有什么特殊能源,特殊能源是啥子?” “你们可以理解成稀有且昂贵的东西,挖出来就能用来造一些先进的东西,比如飞机导弹航天飞船等等。”楚商尽量解释的浅显易懂。 “这么厉害的东西咱们这个小山村怎么会有,你们不知道,咱们小山村的土质不好,连树都种不活,你们往四周看看就知道了,这都夏天了,到处还光秃秃的。”村长媳妇一听特殊能源那么厉害,立刻就摇了头。 楚商专业的解释:“往往越是寸草不生的地质越容易出一些特殊能源,贵地有没有还需要我们勘测之后才知道,麻烦村长给行个方便。” 村长觉得楚商是文化人,又是搞地质能源研究的,肯定比他们懂得多,要是村子里真有特殊能源,那他们这个村子就发达了,这是好事,村长自然愿意行方便。 “行,我带你们去山上转转。”村长盘算了一下就答应了。 楚商道了谢,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登山包就带着大宝,跟着村长上了山。 在上山的路上村长跟他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村子里的情况,纪家沟就百余户人家,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山。 拥有山头最多的一户人家是叫纪光明的人家,纪光明是纪家沟的首富,他因为在外面搞建筑队,当包工头赚了些钱。 “买山又没什么收益,他买这么多山做什么?”大宝难得对这个叫纪光明的人好奇。 村长提起纪光明就是满嘴夸赞:“光明是个好人啊,他自己发达了也没有忘记乡里乡亲,不仅带着村里的劳动力挣钱,要是谁家有个困难,他也愿意出钱出力的帮衬。人家没钱还他就把家里的山头卖给他,他权当做好人了,这才攒下了这些无用的产业。” “那纪先生真是个好人。”楚商闻言也是赞同的点头,当今社会已经没多少好人了。 大宝也微微颔了颔首,对村长口中的纪光明印象不错。 “诺,这座山头就是光明家,从这里往下看还能看到他们家的院子。”村长指着远处的一户人家说道。 纪家沟的房屋排序就像梯田一样,你家住这个纬度,我家住那个纬度,住在高纬度的人家就能看到低纬度的人家,像他们这样站在山上往下看几乎能俯视整个纪家沟了。 大宝顺着村长指的方向看过去,能看到有一幢三层的小洋楼鹤立在一排排低矮的平房瓦房中,小洋楼建的跟大城市里的别墅似的,非常的洋气和显眼,一看就是村子里的富裕人家。 小洋楼前后还都是带着院子的,前院是车库什么的,后院有个漂亮的花园,花园里一片葱葱绿绿,大宝似是看到了一个小女孩。 因为离的远看不太清,他下意识的眯了眯眼睛,依稀看到小女孩穿着漂亮的公主裙坐在秋千上,一下一下的荡着,虽然看不清,但感觉小女孩在笑,十分可爱的模样。 “在看什么?”楚商见大宝盯着纪家的方向看的认真问道。 “没什么。”大宝收回了视线,跟着村长继续往上面走。 村长就继续跟他们介绍起山上的情况,因为地质不好,村民们尝试过种植各类农作物都种不活,连对地质条件要求最低的常青树都无法存活,村民们也拿这些山地没有任何办法。 楚商和大宝静静的听着,可心底已有了自己的考量。从村长介绍的情况来看,纪家沟的山地很有“问题”,非常符合矿山和能源山的地质,他们这次或许能有些收获。 第一千四百四十章:一碗小米粥 恒成集团,特助办公室。 林初打开电脑后习惯先浏览今天的新闻,财经和社会新闻都没什么新鲜事,倒是娱乐版块满是关于昨天订婚宴的报道。 娱乐圈的影后影帝同时订婚,从以前的相看两厌,到现在的一家人,这种神反转的剧情比电视剧还精彩。 林初翻看了网上流传出来的现场照片,确定没有自己之后就放心的叉掉了网页。 门外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林初知道是苏麟来了,她起身走到了门外,恭敬的道:“总裁。” 苏麟嗯了声:“给我杯黑咖啡。” 吩咐完揉着眉心去了办公室。 林初看到他脸色不好,差不多就能猜到他昨晚没睡好,他一般精神好的时候不喝咖啡。 思及此,她回办公室提了一个食盒去了茶水间。 两分钟后,林初敲开了苏麟的办公室,端着托盘走进来。 苏麟也没去办公桌那边,就半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精神非常不好。 “总裁。”林初把托盘放下,轻声喊了声。 苏麟微微睁开眼睛,朝她伸手要咖啡。 林初道:“没有咖啡,给您准备了小米粥和蒸饺。” 苏麟的眼缝又睁大了几分,看到了托盘里放着的早餐,本来没什么胃口,但闻到了小米粥的香味,舌尖不由动了动。 他坐了起来,准备尝尝味道可不可口,不可口的话他要扣林初的奖金。 一口入腹,苏麟舒服眯了眯眼睛,感觉胃里终于舒服了一下,昨晚被几个小的灌了不少酒,半夜起来吐了一回,早上胃酸的难受,酒店送来的早餐他多看一眼都能吐。 吃了第一口就有第二口,然后第三口第四口,不一会的功夫一碗小米粥就见底了。 “还有吗?”他还意犹未尽。 林初又去盛了一碗给他送进来。 苏麟这一碗吃的速度慢了,配着蒸饺,越吃越香。 “这是什么馅儿的?”苏麟问她。 林初道:“荠菜鸡蛋。” 苏麟颔首:“味道不错。” 林初笑笑没再接话,静静地立在一旁等他吃完。 苏麟最后吃了两碗小米粥外加六个蒸饺,吃完之后胃就舒服了,胃一舒服了,人就有精神了,脸色都好了许多。 “今天有什么行程?”苏麟一边起身朝办公桌走去一边问道。 林初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回答:“上午十点和分公司有个视讯会议。中午和孙小姐吃饭,下午钱总约您打高尔夫。” “哪个孙小姐?”苏麟回头问她。 林初端着托盘回答:“上周您新交的女朋友。” “哦。”苏麟想起来了,摆手道:“取消吧,以后不用安排时间给她了。” 林初应了声,明白了他的意思,端着托盘退了出去。 她在门口把托盘交给了生活秘书,让她送去茶水间清洗,自己就回了办公室。 九点五十分的时候她又去提醒苏麟开会,随着苏麟去了会议室。 苏麟把手机交给了她,十点整进入会议模式。 会议进行了一个小时后,苏麟的工作手机响了,林初看了眼来电显示,悄无声息的出去接通电话。 “苏大少,你忙完了吗?别忘记你答应我中午一起吃饭的哟。”电话里传来娇滴滴的女孩声。 林初言简意赅:“孙小姐,总裁在开会,中午不能和你一起吃饭了,以后也没时间了。” 对方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孙小姐已经成为了总裁的过去式。”林初处理苏麟的前任们从来都是快刀斩乱麻。 “不可能!”对方尖叫一声:“你让苏大少接电话,你一个助理说的话我不信。肯定是你假传圣旨,我要听他亲口告诉我。” “抱歉。”林初这样的事见多了,每一个成为前任的女人都会不甘心,但谁也没有那个荣幸听苏麟亲口说分手。 她决然的挂了电话,并把孙小姐的号码设置成了来电免打扰。处理的干脆又干净,绝不会让苏麟再被纠缠。 视讯会议开到了十一点半结束,苏麟回到办公室后林初请示他中午在哪里用餐。 苏麟还有点惦记早上的小米粥和蒸饺:“早餐还能买到吗?” “早餐店不买午餐。”林初道。 苏麟有点惋惜,他还想再喝一碗小米粥呢。 “您要是想喝小米粥,我让食堂熬了送上来?”林初请示道。 “不用了,让食堂随便送点吃的上来吧。”苏麟拒绝道,不知道为何,就觉得食堂熬的小米粥肯定不如早上的好喝。 林初颔首,她出去写了几道菜发给食堂,让厨师单独做,做好了通知总裁秘书办去拿。 安排好了苏麟中午的伙食就到午休时间了,她赶紧提了包走出办公室,交待生活秘书给苏麟泡杯柠檬蜂蜜水才离开。 出了集团,她打了辆车,医院的地址,半个小时后才到地方。 熟门熟路的进了住院部十八楼的血液肿瘤科,林初先去了护士站,找护士消了毒,这才进入了一间单人病房。 病房并不是VIP,但因是单间,环境比其他病房要好许多,当然价格也昂贵许多,林初每个月两万的基本工资大部分都用来支付这间单间的住院费了。 “姐姐。”林初一进来就被一个小身体抱住了。 林初的脸上泛起了温柔的笑,牵着妹妹的手问道:“希希今天乖不乖啊?” “乖的!”林希连连点头,朝她伸手:“姐姐,我的小米粥和蒸饺呢,你不是说中午给我送吗?” 林初尴尬的呃了声,蹲下来摸了摸她的头道歉:“对不起啊希希,姐姐今天早上起晚了,没来得及给你做,明天姐姐早起一会给你做了送来好不好?” “不好。”杜希摇头。 林初刚要再哄哄她,就听她接着说道:“早上太早了,我舍不得姐姐起这么早,希希早上可以吃其他的,姐姐下次有空再给我做。” 林初鼻尖一酸,笑着在她手背上亲了亲:“希希果然是最疼姐姐的。” “姐姐也是最疼希希的。”杜希依偎到她怀里,亲昵的蹭了蹭。 林初抱了她一会,问她中午想吃什么,她叫外卖。 林希说想吃披萨,林初没有犹豫就答应了,点了妹妹最喜欢吃的蓝莓披萨。 披萨送来之后,姐妹俩合力吃完了一个披萨,杜希吃的小肚子圆滚滚的,抱着林初直打哈欠。 林初很快就把她哄睡着了,等她睡熟之后才把她放回床上,给她盖好被子,轻手轻脚的离开。 第一千五百三十六章:一起去鹿城 婚礼的第二天,三对新人就启程去度蜜月了,叶慕安和纪云起去了芬兰看极光,叶慕逸和夏颂奥地利看童话,苏麟和林初则去了瑞典看鹿, 叶慕安走之前特意给皎皎打了通电话,请她务必要等他回来,因为有些关于宇宙飞船程序的重要问题需要她协助,皎皎答应了他,说会暂时留在国内,等他回来。 一下子闲了下来,皎皎还有点不习惯。萧情像是知道她无聊似的,叶慕安去度蜜月的第二天,她就跑来邀请她一起去鹿城了。 “鹿城在哪里?你们去鹿城做什么?”皎皎意外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在哪里,爹地说离S市不远。我们去给一位亲戚过寿,回来的时候爷爷特意叮嘱的,让我们替他和奶奶去给一个同族的长辈过寿。我想着你肯定也无聊,就来问你要不要一起去。”萧情说道。 皎皎不太想去:“我就不去了吧,你们去给长辈过寿,我去凑什么热闹。” “过寿就一天,我听说鹿城是旅游城市,有很多好玩的地方,还有很多好吃的,皎皎姐,你就和我们一起去呗,不然到时候爹地肯定不让我一个人出去玩,那我肯定要无聊死的。”萧情抱着皎皎的胳膊撒娇。 她也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女,长的又可爱,撒起娇来很难有人抵挡得住,尤其是皎皎这个大姐大,向来疼爱下面的弟弟妹妹,几乎从不拒绝他们。 “好吧好吧,那我就陪你去玩两天吧。”皎皎心软的答应了。 萧情高兴的跳起来:“我就知道皎皎姐最好了,那皎皎姐你收拾收拾,明天早上我们来接你。” 说完好像生怕皎皎会反悔,一溜烟的就跑走了。 木歌切了水果端出来的时候就没看见萧情了,咦了声:“情情呢?” “跑了。”皎皎失笑,接过水果盘吃起来,和木歌说了明天和萧情一起去鹿城玩两天的事情。 木歌十分赞成,高兴的道:“你是该出去放松放松了,在大宝回来之前你都别回来了,多在外面玩几天。” “那不行,我怕爹地想我。”皎皎嚼着芒果说道。 “他不想你。”木歌说着就瞪了刚从楼上下来的唐简一眼。 唐简:…… 他干什么了就被瞪? “皎皎要跟情情他们去鹿城玩,我让她多玩几天再回来,你没意见吧?”木歌警告的问道。 唐简:…… 他有意见他敢说吗? 他说了晚上还能上床睡觉吗? 强烈的求生欲让他回答了一个言不由衷的答案:“没意见。” 皎皎:…… 脸好疼。 爹地,说好的我永远是你的小宝贝呢。 萧睿和艾玛一家要去鹿城走亲戚的事情,很快苏夜也知道了,他立刻打电话给苏意,让苏意也跟着去。 “人家去走亲戚,我去干嘛?”苏意很懵逼。 “皎皎都去了。”苏夜说道。 “皎皎不去大哥怎么追她?”苏意觉得皎皎去没毛病啊。 苏夜怒:“那你不去怎么追媳妇?你是不是忘了我给你订的媳妇也在鹿城,就在鹿城大学,趁着还没放暑假,你赶紧去培养培养感情。” 培养个屁! 苏意躲都来不及呢,还主动贴上去,他脑袋又没有被门挤了。 “不是爸,我最近没空,改天吧。”苏意委婉的拒绝道。 “你没空?你天天都是空,别又给我想跑啊。”苏夜警告道。 “这次真不是跑,哥和嫂子不是度蜜月去了吗?我得替哥出趟差,等我回来再说哈。”苏意给自己找了一个完美的理由。 苏夜信了他的邪,可没等他再说话,苏意已经麻溜的挂了电话,气的他差点摔了手机。 夏宁牵着林希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一幕,问道:“你又跟谁生气呢?” “还能有谁,我让小意跟萧睿一起去鹿城,他又给我跑了。”苏夜气哼哼的道。 “萧睿去鹿城干嘛?”夏宁和林希在门口换了拖鞋走进来。 林希蹬蹬蹬的跑到苏夜跟前,献宝似的捧上自己给他选的礼物,她和夏宁出去逛街了,还没忘记给苏夜买东西。 苏夜心都化了,把林希抱到了怀里,感叹还是有个女儿好,要不然大儿子结婚了,小儿子不着家,他和夏宁不得孤单死。 佣人见夏宁和林希回来了,就送了两杯茶过来,夏宁喝了一口道:“你还没说呢,萧睿去鹿城干嘛?” “哦。说是去走亲戚。”苏夜回道。 “他家在国内还有亲戚?”夏宁挺意外的,萧家移民国外二十多年前了,没事很少回来,居然还有亲戚。 “谁知道什么亲戚。我觉得走亲戚只是一个借口,目的是给皎皎和小恩制造相处的机会,要不说走亲戚,怎么拐上皎皎。”苏夜觉得自己真相了。 “言之有理。”夏宁笑道:“小恩这是着急了,要主动出击了。我还以为他能一直耐心的和皎皎耗下去呢。” “三个弟弟都结婚了,他再墨迹下去,是打算给弟弟们包完结婚红包再包孩子满月酒吗。”苏夜嘴毒的道。 夏宁:…… 这嘴毒的样子像极了叶澜成附体。 夫妻俩说了一会八卦就把话题转到了林希身上,夏宁和苏夜商量送林希去上学的事儿。 苏夜觉得林希刚出院不久,每医院检查,现在去学校不太安全。 夏宁也是这么想的,就提议先请个家庭老师,每天过来给林希补课,她毕竟缺了两年多的课业,一边补课一边养身体,等明年再去学校。 “这个办法甚好。”苏夜颇为赞同,问林希:“希希觉得呢?” “我都听爸爸妈妈的。”林希格外乖巧,她在自己的身体上从不任性。 苏夜夸了句乖,然后和夏宁叮嘱:“家庭老师必须找女的,男的一律不要。” “为什么?”夏宁不懂了。 苏夜一瞪眼:“当然是不放心,我们希希又乖巧又漂亮,万一男老师对他起歹念怎么办?” 夏宁:…… 果然是叶澜成附体了,已经有宠女狂魔的趋势了。 “妈妈,也不能找年轻漂亮的女老师。”林希突然插了句。 夏宁又不懂了:“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不放心呀,爸爸这么帅,万一年轻漂亮的女老师对爸爸起歹念怎么办?”林希摊手,一副爸爸太帅也很苦恼的样子。 夏宁:…… 你们父女俩商业互吹的时候能不能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 既不能找男老师,也不能找女老师,她太难了。 第一千五百九十八章:闲人管闲事 扶桑国,奈良。 这是一个与华夏隔海相望的亚洲国家,也是一个旅游国度,每年都有大量的国外游客来这里旅游,有的是冲着樱花来的,有的是冲着温泉来的,还有的是冲着鹿来的。 没错,就是鹿,奈良的鹿全球闻名,如果说樱花是来扶桑国旅游必须看的植物,那么奈良鹿就是必须要看的动物。 萧知意就是专门跑过来看鹿的,她从小就喜欢鹿,一直想找个机会来奈良看鹿,可惜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这次她趁着回国专门绕道扶桑,就是为鹿而来。 这是她来奈良的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在民宿里吃了早餐之后,就带着她最爱的单反出门了,她选择了步行,一路走一路拍,拍人物,拍风景,拍美食,拍一切美好的东西。 她去美国留学将近一年了,学到了不少新的拍摄手法,摄影技术明显又提高了很多,老师都觉得她是一个摄影天才,不应该锁在学校里,要经常出去实践,所以她在上学的时候就时常去跑片场,一边是为了挣点外快,一边是为了实践学习。 因此近一年来她成长了很多,过的又充实又开心,连英语都能说的很溜了,一点儿也不像刚去留学不到一年的学生。 这次回国的目的,一是回去看奶奶,二是回去看看萧恩家刚出生的宝宝,他结婚的时候自己就因为不好请假没有回来,这次是肯定要回来的。 一路走到了奈良公园,萧知意直奔她心爱的小鹿而去,其他景点都成了次要的,她先看完了鹿再去参观。 公园里真是处处可见奈良鹿,据说这里群居着一千多只小鹿,可想而知有多随处可见,到处有人在喂鹿,和小鹿合影,很是热闹。 萧知意提前就准备好了喂鹿的饼干,她专门找一些瘦小的奈良鹿投喂,有些鹿胆子很小,不喜欢出来觅食,总喜欢躲起来,晚上才出来找吃的,通常都很瘦。 沿着曲径的林荫小道找了一会,终于被她找到了一只骨瘦如柴的小家伙,小家伙很警惕,看到她就要跑。 “别跑别跑你别跑,我不是坏人,你看我有吃的。”萧知意赶紧捏了捏饼干袋子,发出声音给小鹿听。 小鹿也不知道是饿的还是听懂了,果然不跑了,可还是警惕的看着她。 萧知意赶紧撕开了饼干袋子,从里面拿出一块饼干扔给它。 小鹿一边警惕的看着她,一边低下了头,快速的叼进了嘴里,咔嚓咔嚓就吞了下去,明显是饿狠乐。 “好吃吧,我这里还有哦。”萧知意拿出一块饼干放在手心里诱惑小家伙。 小鹿犹豫了一会,最后才慢慢靠近,然后快速的把饼干叼走了。 萧知意笑的眉眼弯弯:“我都说了我不是坏人啦,过来过来。” 她又拿饼干诱惑小家伙,小家伙一连得了两次好处慢慢卸下警惕心,又靠了过来吃她手心里的饼干,这次没有叼着跑了。 “慢慢吃,我还有很多,都是你一个人的。”萧知意像和一个小朋友说话一样,坐到了草坪上。 小鹿居然还对她笑了一下,眼睛里都是友好。 萧知意知道自己这是被信任了,才敢用另外一只手去摸小鹿的头。 “你胆子还真够大的。” 萧知意的手掌还没碰到小鹿的脑袋,突如其来的声音就把小鹿吓跑了,她都来不及反应小鹿就跑没影了。 萧知意气死了,这谁啊这么烦人。 一回头居然是个帅哥,但依然不足以平复她的怒气,帅哥怎么了,帅哥她见了多了。 “你这个人有没有一点礼貌?你把我的鹿吓跑了。”她差点就能摸到鹿头了。 哈? 他没有礼貌? 苏意也生气了,他是好心提醒她不要轻易摸鹿头,免得被咬好吗?倒成他的错了。 “到底谁没有礼貌,我好心救你一命,你居然恩将仇报。” 萧知意翻了一个白眼:“我还得谢谢你喽?” “你不该吗?”苏意反问,要不是看她长的还可以,他还懒得提醒她呢。 “哈?”萧知意从地上站了起来:“你要不要脸啊,还救我,我是喂鹿,又不是喂鳄鱼,鹿还能把我吃了?” “你没看过鹿咬死游客的新闻吗?一口咬断你的颈动脉,血能当场溅三尺。”苏意夸张的说道。 萧知意抽了抽嘴角,懒得理他,再听他夸张下去,自己都得对他的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了。 她转身就走,打算去寻找其他可怜的小鹿继续投喂,但是没想到讨厌的家伙还跟着她,走了几步后她停下,警告道:“别跟着我。” “我不跟着你,万一你再作死怎么办?”苏意理直气壮的道。 “我作死用得着你管啊,你干嘛这么多管闲事?”萧知意无语。 苏意:“嗯,可能我比较闲吧。” 萧知意:…… 闲人管闲事,这话没毛病。 哪儿来的神经病! “别再跟着我,不然打你。”萧知意挥舞了下拳头:“我会跆拳道。” 苏意看着她的小拳头,毫无威慑力。 他还跆拳道黑带呢,他说啥了吗? “我发现你这个人对同胞很不友好,我出于乐于助人的精神帮助了你,你却把我当成了恶人,你见过我这么帅的恶人吗?”苏意有点受伤,他脸上又没有写没钱二字,怎么魅力值就下降了?今天穿的也不是李宁啊。 “恶人会把这两个字写在脸上吗?出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你妈妈没教你吗?”萧知意在心里已经把苏意定位成故意搭讪的狗男人了。 这样的男人她见的多了。 “没有,我妈说出门在外要多交朋友,这样如果我钱包丢了,还能找到人借钱。”苏意说道。 萧知意立刻警惕起来,这人难不成是骗钱的? “我没钱,我就是一个穷学生。”萧知意立刻表明自己是个穷人。 苏意的视线落在了她脖子上挂的单反上,穷人买得起大几万的单反? “看什么,这是我借的。”萧知意忙捂住了单反。 苏意被她这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模样逗笑了,指了指自己问道:“你看我像穷人吗?你一个单反还不够我买一件T恤衫的呢。” “谁知道你穿的是不是A货,我又不懂。”萧知意还是挺警惕的。 “你不懂你也瞎吗,仿货有这做工吗?”苏意被气着了,这什么女人啊,他认识的女人里,各个眼睛毒辣,一眼就能看出来他穿的是什么牌子。 点击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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